一根玉米,要價一萬八千元!一名男駕駛行駛國道三號,被警察發現他竟然放開雙手,邊開車邊啃玉米,立刻錄影蒐證,開出危險駕駛罰單,駕駛申訴,解釋當天到服務區買玉米、疫情不敢內用,才邊開車邊吃,剛好換手拿玉米,就被舉發,不過,申訴失敗!


誇張畫面去年底發生在國道三號南下新竹路段,車主收到危險駕駛罰單後提出申訴,他主張當時一整天沒有吃東西,找空檔到關西服務處買玉米,但因為疫情不敢在休息站內用,才會邊開車邊吃,他也質疑國道警察拿一般手機蒐證,不符合國家統一標準,無法當作證物。

另外他也解釋,車子是20年前出廠,沒有自動駕駛功能,不可能放開雙手,還能在速限內維持同一車道前進,只是剛好被拍下,換手拿食物的畫面,並不是真的,放開雙手啃玉米,希望可以撤銷罰單,但還是被駁回罰單一樣要繳,還能再上訴。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竹林分隊小隊長蕭時瑋:「於駕駛車輛而言,係無法立即作為變換方向,或防禦駕駛做準備,屬於危險駕駛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