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酒駕被抓,沒想到身上還被搜出多達6把刀,被警方一同送辦,不過他在法庭上解釋,自己是劇組人員,這些刀,是要用來切割背板或美術道具用,最後說服法官,裁定不罰。
酒測值測出0.54超標,駕駛當場被依公共危險逮捕,不過他身上還有其他武器。
警方vs.酒駕王姓男子:「這是什麼,折疊刀我的工具刀,你的工具刀?對然後這邊還有把直刀。」
警方vs.酒駕王姓男子:「是另一外一把直刀,你身上有三把刀?」
其實總共被搜出了6把刀,全被警方扣回但他喊冤說刀是工作需要,不過這是平時工作會使用的工具刀,有些是大一點的美工刀有些則是多功能瑞士刀。
而這些是從他身上被搜出的刀,好幾把都是在社會案件中常見的款式具殺傷力,但有法院認證不是武器王姓駕駛在法庭上聲稱,自己是劇組人員從事攝影工作,需要拆背板美術道具或包裝才會帶刀,其中這把是女朋友送他的護身符,不只拿出薪資證明工作文件,女友還提供證明書最後真的說服法官裁定部分不罰。
律師張晉豪:「像如果是廚師因為上班所需,所以攜帶他特製的刀械,工作所需這是合理的,但我們也會看他工作的時間跟工作的性質,來認定是否屬於正當理由。」
確實有時候裝潢工水電工會隨身帶工具刀有些日本料理師傅,也會把昂貴的生魚片刀帶在身上,豬肉攤或水果攤業者也會用到,這回難道是劇組要拍攝黑幫影集嗎?誰知道呢反正法官說OK帶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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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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