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3名女子在連鎖火鍋店外,拍下把玩金魚的影片遭到網友撻伐,其中一名女子徒手,把店外擺放的觀賞魚抓起來,甚至還拋到空中說要「擲筊」,動保處表示這個行為已經觸法,如果導致動物死亡,最高可罰200萬。
抓魚女子:「哈哈哈,你們不可以死掉,哈哈哈。」
女子把三隻金魚,從魚池裡撈出來,旁邊一群朋友,也一起嬉鬧起鬨。
抓魚女子:「我要擲筊。」
記者李采穎:「台中這一間連鎖麻辣火鍋店外頭,擺放了兩張石椅提供給民眾,休息的時候可以在這邊坐下來等候,中間擺放的這個魚池裡面放了觀賞魚但是卻被民眾惡意拿來把玩。」
其他民眾(非當事):「正常人是不會想(拿起來),因為這就是觀賞用的啊,我是覺得現在有些網路,就是散播那個什麼點閱率喔,就是(衍生)很不好的那種次文化,很蠢啊不應該啊,本來就不能有這種行為啊,這樣會敗壞風氣,這小孩的行為有偏差。」
民眾也直呼不應該,而女子在餐廳外頭,把玩金魚的影片,也被網友截錄下來,在網路上引發撻伐,認為這樣已經,是在虐待動物,當事人卻回覆,「我跟魚慎重道歉,下次我會學著用鰓呼吸」。
雖然事後3名女子,都po文公開道歉,聲稱當下也有,跟店家致歉了,但業者則表示,根本沒有接收到道歉。
動保處副處長江淑芳:「他這個行為已經違反動保法第六條,不得騷擾虐待傷害動物,故意傷害動物造成動物的受傷,最重可以以第30條處罰,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
如果動物因此死亡,可開罰最高200萬,一旁朋友拍攝,虐待金魚的影片,上傳到網路也會觸法,錯把無聊當有趣,傷害了小生命,還得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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