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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冠軍案「私吞1.9億」 妻3千萬豪宅遭沒收

記者 葉怡君 / 攝影 王經綸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5/03 13:09
最後更新時間:2022/05/03 13:53

國安局前上校劉冠軍案私吞公款1.9億元,日前士林地院裁定沒收3千萬豪宅等,不過另外買下的台積電股票,依現值計算約1.2億,卻沒有被扣押!劉冠軍當年花五百萬,買下台積電100張股票,經過20年配股配息滾成200張,以目前股價計算,超過1億元,但法官認定,資金來源不明,沒有證據證明是侵占公款犯罪所得,因此無法扣押。

圖/TVBS

 
豪宅內雜草叢生,鐵門生鏽,還有滿地的垃圾,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涉嫌私吞專案基金的利息收入,當時劉冠軍用妻子名義,買下這棟豪宅還精心裝潢,沒想到事跡敗露全家逃亡,遭到通緝。

鄰居:「當個上校組長有多少薪水可以好幾億在,他拿國安基金好幾十億在炒股票,炒了這些利息又要說是他賺,這不合理嘛。」

圖/TVBS

這棟豪宅位在文山區,鄰居聽到劉冠軍名下財產被查扣,氣得直罵,因為傳出台股大漲,劉冠軍的妻子還想取回當年被查扣的台積電股票,因此檢方緊急向法院聲請查扣。
 

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20年前管理外交機密帳戶「奉天」和「當陽」專案30億元基金,居然A走1.9億元,2000年逃亡到大陸,檢方聲請沒收劉冠軍犯罪所得,士林地院日前裁定,沒收妻子孟雯華名下的文山區豪宅,還有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5億元,因為查出劉冠軍用支票買下不動產還有裝潢,與從國安局帳戶提款、轉匯時間與購買支票的時間重疊,總共是1億9220萬7元,而對於台積電等股票,雖然當時劉冠軍將六千萬匯款到銀行戶頭,其中五百萬買台積電股票,目前現值1.2億元,但因為來源不明無法認定是犯罪所得,裁定不沒收。

圖/TVBS

士林地院行政庭長黃于真:「雖然並不是犯罪所得,不能直接宣告沒收,可是上開的財產都是被告劉冠軍所有,檢察官在執行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5404萬5007元沒收的時候,可以按照職權,就被開上開所有的財物為追徵。」

被列為台灣前十大通緝犯的劉冠軍,名下豪宅被查扣,買下的台積電股票,翻漲多倍,備受矚目,劉冠軍在兩千年偷渡前往大陸後,傳出輾轉逃往加拿大,士檢發布通緝,但他又被查出將機密文件帶往大陸,去年高檢署再度對他發通緝,這次犯罪所得被沒收,全案還可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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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國安局#劉冠軍#豪宅#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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