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女子事先預約電動機車,結果29日當天卻沒有帶駕照,店員怕有人冒用身分或無照駕駛,依規定沒辦法給客戶試乘,結果對方竟情緒失控,開始在店內咆哮,甚至怪他們沒有事先提醒。
店員vs.女子:「(一定會有收到通知,一定要記得帶駕照),他沒有說這件事情很嚴重。」
不管女店員怎麼解釋,女子還提高音量繼續在店內咆哮。
店員vs.女子:「可以這樣對客戶嗎?可以把這件事情推到客戶的身上,(我們沒有怪於),怪誰怪客戶嗎?」
就在29日下午1點多,新竹一名女子去門市說要試乘電動機車,結果店員請她出示駕照,女子得知沒帶駕照就無法試乘,開始在店內大吼大叫怪店員沒事先提醒。
其實只要透過官網就可以預約試乘,選擇車款地區及門市,再挑好日期跟時段,填聯絡方式的地方也有寫得很清楚,要年滿18歲並攜帶機車駕照,而警方說如果無照駕駛將會面臨刑責。
竹北分局三民所長楊程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之罰鍰,並當場制止其駕駛。」
為了避免有人無照駕駛,店員才會要求出示駕照,結果對方竟在店內失控大罵,不如趕快回家拿駕照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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