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社區警衛室借廁所卻遭偷拍!新北市1名洪姓男子,先前帶女友到社區警衛室借廁所,但他如廁時卻發現,廁所被人裝了針孔攝影機,他當下立刻打電話報案。沒想到,警方調查後發現,裝針孔攝影機的人竟是社區的陳姓保全。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陳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另民事部分,陳男遭判賠4萬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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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間,洪男帶著女友到社區警衛室借廁所,女友上完廁所後,洪男才進廁所,正當他要準備如廁時,卻發現廁所被裝了針孔攝影機,且針孔外型激似藍芽耳機,當下他立即拿起手機打電話報警。
警方獲報後抵達現場,循線查出裝設針孔攝影機的人,竟是44歲的陳姓保全員,並將他逮捕送辦;洪男認為自己沒保護好女友,且為避免再有人受害,堅持不願與陳男和解,並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法官認為,陳男涉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依法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至於民事部分,最終判陳男要賠4萬元精神賠償。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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