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男子,搭朋友的機車,沒戴安全帽,被警方發現攔阻,他跳車逃跑,200公尺內,摔了兩次跌倒被抓,沒戴安全帽,違規罰單500元,需要沒命地跑?原來他因為酒駕被通緝,所以心虛逃跑。
警車轉彎追了上去,男子一時消失在視線前,是趴在地上了。
他跑到摔跤,爬起來,鑽入鐵路高架下的防護網,員警也趕緊下車追人。
一個沒命的跑,一個緊追在後,雙方在停車場追逐,但是沒但安全帽,需要這麼沒命的逃嗎
跑了大約200米距離,男子又摔了一跤。
這下逃不了了,他抱膝看著自己的傷,因為跌倒擦破皮。看到警察就跑,不是因為沒戴安全帽,500元罰單,還有更嚴重的。
竹南分局副分局長許豐都:「雙方追逐百公尺後男子忽然失去重心,再度摔倒在地束手就擒,原來男子是一名在逃的通緝犯。」
男子23歲姓翁,因為3月份的酒駕被通緝。
他在苗栗後龍,搭朋友機車沒戴安全帽,被警察發現,心虛逃跑又腿軟,兩度摔跤,還是上銬逮捕歸案。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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