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蘇先生,日前開車在仁武區撞到一名呂姓單車騎士,除了遭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還被求償五百萬元,沒想到二審結果出爐,判他無罪定讞,讓蘇先生鬆了一口氣,另外在梓官區,也發生一起小客車跟單車的對撞車禍,不過結果卻是大不同。
高市岡山警分局交通分隊長黃大洲:「黃男啊手腳擦傷,送醫救治,經查這個雙方,並無酒精反應。」
這起恐怖車禍,4日的下午兩點多,就發生在高雄梓官的大舍南北路跟東西路口,由於雙方都是綠燈,也沒有酒駕,但左轉的小客車,似乎比直行的單車責任多點,重點是還好騎士只有皮肉傷,但另外一起仁武車禍,就差點要了人命。
小客車駕駛蘇先生:「看不到他突然就(撞上),有感覺的時候,就已經撞上去了。」
這起車禍108年12月28日晚間將近11點,就發生在高雄仁武的鳳仁路上,原來當時單車,跨越了槽化線逆向要通過馬路,才會遭北往南的小客車撞上。
TVBS記者何宜信:「事故地點距離前後的紅綠燈,還有很長一段距離,因此有許多機慢車,會直接在橋上跨越槽化線,只為了來到對面。」
被撞的呂姓騎士,雖然緊急送醫,但頭部重創,四肢萎縮,而蘇姓駕駛也被依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還遭對方求償五百萬元,但法院審理過程發現,單車騎士兩秒前才被看到,駕駛沒有超速,煞車就得花3.3秒,明顯來不及反應,而騎士酒測值還高達1.56毫克,顯然自己也有重大過失,因此二審仍判汽車駕駛無罪,五百萬也不用賠。
小客車駕駛蘇先生:「(被告時)就是會蠻灰心的,也蠻沮喪這樣,現在得知(勝訴)這消息,多少還是有點警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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