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瑞山里里長謝振城,2020年2月驅趕在內門紫竹寺擺攤罷韓的志工,出言恐嚇「我數三聲你若不移,我等一下就開車來撞你!」,甚至指使小弟開車進逼攤位、長按喇叭,事後遭檢方妨害罷免等罪嫌起訴,依一審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今(31)日二審遭高雄高分院駁回,維持原本判決,仍可上訴。


陳姓志工等人將連署站移往該路段轉角處,謝仍追上前,邊開直播邊出言恐嚇「我數三聲你若沒有給我移開,我馬上開車來撞你!我沒騙你!」、「你們看可以去那邊死較不會臭,不要來我們內門蹧蹋人,可以嗎?」、「車移過來,不要讓他停」等語羞辱、恐嚇,謝振城更指示那姓駕駛,開車逼近連署站長按喇叭威嚇。
但法官認為連署站並未影響交通秩序,也非謝振城的私人土地,已構成「妨害他人罷免連署罪」,判處他4個月有期徒刑、其姊和那姓司機3個月,可易科罰金。如今高雄高分院駁回謝男等人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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