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付寶公司董事長林一泓被控任茂為歐買尬數位科技公司董事長時,得知公司利空消息後出脫股票避損逾6000萬元。一審判無罪。二審今天認定構成內線交易,改判6年徒刑。可上訴。
二審的新聞資料指出,林一泓於民國101年7月25日至101年7月31日間某日實際知悉重大利空消息,並明知在消息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歐買尬公司股票,卻仍以網路下單及他人名義證券帳戶賣出歐買尬股票,他的行為符合內線交易罪構成要件。
二審認為,經計算,林一泓因內線交易犯罪規避損失為新台幣6259萬3880元。考量林男嚴重破壞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且自始否認犯罪,犯後未見悔意,心存僥倖的犯後態度,判處有期徒刑6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403萬4466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應予沒收。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股票上櫃歐買尬(3687)與國外廠商簽訂總價新台幣9億元的合約,由歐買尬協助建置遊戲平台、開發遊戲原始碼等技術協助與勞務服務,國外廠商則須支付權利金。
起訴指出,101年雙方因對合約有歧見,導致權利金給付暫停,使得歐買尬預期收入落空。
檢方表示,林一泓得知利空消息後,在營收公告前,涉嫌先行出脫歐買尬股票,避損約6355萬元,107年間被依內線交易罪起訴。
一審認定罪證不足,判林一泓無罪;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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