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女童嘔吐中毒,竟是同學在飲料中加料!校方介入調查,發現班上三名女同學,在被害人飲料中加入化工原料,第一時間找來專家學者啟動霸凌調查,認為是單一事件,並非「持續性」,最後判定霸凌事件不成立,家長不滿提出申覆,也希望教育部能修正霸凌認定標準。
女童母親:「她當下有掉眼淚,手都在發抖,半夜會一直起來說睡不著,隔天白天她又擔心如果回到學校,不知道對方還會對她做什麼。」
就讀小學的女兒不敢上學,媽媽看了心疼不捨,因為女兒日前喝下同學給的熱可可後頭暈狂吐,老師調查發現,當天同學以加糖的名義,在飲料中摻雜不明化學材質顆粒,女童喝下肚後緊急掛急診,醫院診斷疑似是中毒現象。
女童母親:「在飲料裡面加了不好的物質,而且這件事情,還是蓄意的有要致死的危機,對我女兒是二次傷害。」
國小學務處主任:「包含安全教育法律常識教育,以及班級團體輔導部分,都是進行全班的輔導,讓小朋友不要在情緒上受影響。」
三名同學寫下悔過書,自我檢討第一時間沒告訴大人,知道這樣的行為會害當事人有生命危險,少事法前年修法後,12歲以下孩童觸法不再移送少年法庭,全面回歸學校輔導,女童母親質疑修法反而成了犯罪漏洞。
女童母親:「應該要依照行為人動機還有他的情節嚴重程度,斟酌要不要套用在這個條例上,而不是說所有都概括在裡面,只要12歲以下就沒有刑責。」
錯誤行為嚴重可能危害生命,卻因為不是持續性不構成霸凌,家長也希望教育部對霸凌的認定標準,能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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