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十月底,發生在台南的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經過一年多的審理,高雄橋頭地院,18日宣判凶嫌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列出五大判死理由,而遠在馬來西亞的媽媽得知消息,忍不住難過到再度掉淚,雖然滿意這個判決,但她更希望能早日定讞。

記者vs.女大生媽媽:「這個死刑是我訴求的,所以我滿意這個判決,不過我也知道還有第二審第三審,到底有沒有槍決,還是有沒有執行,最重要的是到結果啦,現在講還是言之過早。」

高雄橋頭地院庭長楊智守:「預估十五年後,再犯性侵案件,或是其他暴力犯罪類型的機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而且被告的態度防衛。」
住在高雄阿蓮的梁育誌,除了109年的十月底,到台南埋伏,殺害了這名女大生,審理過程還被發現,他曾對同校其他女生下手,因此當初共遭四項罪名起訴,最後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強制性交未遂罪兩年十個月,遺棄屍體罪則是兩年,合併後仍是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不過從發生至今的一審判決,就花了將近一年半,也難怪家屬期盼審判速度加快,避免接下來的審理過程,只會帶給被害人親友更多精神上的折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