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在街頭巧遇十幾年前的情敵,心生不滿,動手攻擊,事後挨告傷害!到案後辯稱,不滿對方當年介入他與前女友之間的感情,還成了第三者,但用如此暴力的方式洩憤,傷到人,更嚇壞周遭學童,如今被法院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
附近店家:「我聽到聲音然後打到我的花圃這邊來,把我花都弄翻了,好像是就是家長來接小孩子,很多人在兩邊在拉,叫他們不要打就是互相拉開來,後來就吵完以後被打那個躺在這邊,打人那個就騎摩托車就走了。」
被害人事後到醫院驗傷,並到派出所報案,警方循線找到動手的人,通知對方到案釐清,35歲宋姓嫌犯供稱,不滿對方十幾年前,介入他與前女友間的感情,指控被害人是當年的第三者,雖然過了許久也都各自成家,但想到這段舊愛仍懷恨在心,這回在街頭巧遇,心有不甘,忍不住動粗。
在新北市街頭,把人打到全身擦挫傷,宋姓男子事後被法官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法院審酌,雙方的感情糾紛已經事隔多年,雖然在路上巧遇,也應該保持理性,尤其在眾目睽睽之下動手,附近又有學童進進出出,如此暴力的行為,已經成了最壞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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