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一名詹姓男子名下登記的貨車,因逾期檢驗遭彰化監理站註銷,詹父便拿無牌貨車經營水果攤長達3年,還長期占用停車格做生意,且拒繳停車費,從2019年至2021年12月,幾乎天天都被開罰單,總滯欠金額達37萬餘元。直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將貨車拖吊,並限制詹男出境,詹父才以分期付款方式,幫兒子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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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男的貨車從2019年起至2021年12月間,被警方及監理機關以「在道路收費停車經催繳而拒繳」的原因,開罰達1000餘次,幾乎每天都被罰,總滯欠金額達37萬9384元,卻仍繼續違法停放。

由於罰鍰高達37萬餘元,縱使拍賣,該輛貨車也無法完全清償欠稅,且詹男經傳喚也未到案說明,因此彰化分署將車輛拖吊後,也積極動之以情曉諭詹父,說明是因他利用兒子的車輛違規賣水果才造成兒子欠稅,希望他能以父親愛子的立場「子債父還」,幫兒子繳清所欠的罰鍰。歷經半月思考,詹父終於在今年1月6日前來分署,表明願意擔任案件擔保人,分期繳納兒子所欠的37萬餘元的停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