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男子等人涉嫌未經許可幫中國半導體公司在台灣設立公司,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台北地檢署昨天約談郭男等3人,今天凌晨諭令郭男及胡姓主管2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位於中國蘇州某半導體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也未在台灣合法設立公司或辦事處,涉嫌由郭男等人於民國109年間在台設立公司,做為中國某半導體公司在台辦公室,從事業務活動,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北檢昨天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3處,並約談郭男等3人到案,晚間陸續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今天凌晨諭令郭男及胡姓主管新台幣20萬元交保,另一名郭姓男子請回。
據了解,郭男於109年10月間在新竹縣竹北市設立公司,去年7月間解散。至於郭男等人是否以此方式替中國半導體公司到台灣挖角,檢調仍要進一步釐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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