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蔡姓婦女照顧重度躁症女兒,長期承受身心壓力下,也罹患憂鬱症等疾病,109年持菜刀砍殺女兒致死,台南地院今天判處她2年6個月徒刑,且須施以監護3年,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蔡婦女兒民國105年罹患重度躁症、原發性失眠症等疾病,治療後病況未改善,屢有輕生念頭,108年10月曾持長刀要求母親殺害她,同年住院後開始對蔡婦有肢體攻擊行為。
蔡婦照顧女兒,長期承受身心壓力,自己也罹患憂鬱症、焦慮症、睡眠障礙症、胃食道逆流性疾病併食道炎及胃潰瘍等疾病,又擔憂女兒發病時可能殺害家人,負面情緒累積到無法負荷的程度,109年10月在住處客廳留下遺書後,趁女兒熟睡時持菜刀砍殺。
蔡婦丈夫發現遺書報警後,在住家發現女兒頭頸部多處刀傷,蔡婦則手持菜刀表示「我不想活了」。女兒緊急送往台南市立安南醫院急救不治死亡。
台南地院認定蔡婦長期照顧精神狀況不穩定的女兒,身心遭受極大壓力,本身也有憂鬱症、胃病等疾病,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家人也願意原諒,因此,地院判處蔡婦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應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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