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保險業務員、平均月收入50萬的林姓人妻,日前指控葛姓丈夫外遇出軌同為保險業務員陳姓小三,兩人發展婚外情還產下一女。不料陳女竟在產女2年後,竟跑到林女兒子安親班試圖聯絡葛男,不倫戀曝光後,導致正宮身心俱疲還因此流產,怒告小三侵害配偶權並求償80萬,日前士林地院判她須賠45萬給元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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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還提到,她得知丈夫和陳女關係後身心俱疲,陳女甚至還跑到兒子就讀之安親班,試圖找尋聯繫葛男,當時懷有身孕的她,承受極大痛苦和打擊而因此流產,還因此罹患心理疾病且名譽受損,憤而向小三求告求償80萬元。
遭指控的陳女辯稱,女兒出生後皆由她撫養,但因孩子出現健康問題,必須聯繫葛男處理,自己才會在一時間找不到人情況下,跑到葛男兒子安親班試圖等人和聯繫,無意破壞對方家庭和諧;陳女還反駁,林女並未舉證流產、疾病和名譽受損與婚外情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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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女直接跑到林女兒子就讀之安親班找葛男,致使婚外情曝光,林女因此遭外界異樣眼光,導致身心痛苦不堪,其主張流產和罹患心理疾病等,並非與婚外情毫無關聯。審酌雙方社經地位,林女從事保險業務平均每月所得約50萬元,名下也有多筆房產和土地;陳女同為保險業務員,月均收入約10萬元,名下有汽車,判決陳女須賠償林女4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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