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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廠破產欠薪討不回! 男遭欠27萬只拿回2萬

記者 許祐祥 / 攝影 蔡松霖 陳奇君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1/10 18:07
最後更新時間:2022/01/10 18:49

雲林斗六一間紙廠積欠員工薪水,工作6年多的羅小姐,被積欠11萬的薪水,另外一位作業員葉先生,手被機器捲入職災加薪水27萬,只拿到2萬元,工廠宣告破產了,兩個人的錢拿不回來。

圖/TVBS

 
當事人葉先生:「(那時候捲進去機台是不是?),對對對。」

葉先生在雲林一間製紙廠,擔任作業員,他的手臂兩年前被機器捲入,造成職業傷害,現在無法提重物,生活受影響。

當事人葉先生:「(公司)講得很好聽,就是說,喔,會處理,可是一直拖拖拖拖拖到後面,我沒辦法了才去送那個文件(申請墊償)。」

 
葉先生說因公受傷,公司該給他的職災補償加薪水是27萬,他只拿到2萬元,依法向縣府墊償6.7萬,被公司欠薪的還有她。

當事人羅小姐:「2019就有開始欠(薪),但是後來也是有慢慢的給我們(對),後來2020年之後就沒有再給我們薪水。」

圖/TVBS

羅小姐在公司擔任貨物管理員,六年下來也被公司積欠4個多月的薪水,將近11萬元。

當事人羅小姐:「強制執行之後中間有給我1萬元,現在還欠了10萬多。」

羅小姐2020年6月離職,和公司勞資協商,原本對方承諾每個月還1萬5,但只還了1萬元就沒下文,向縣府申請代墊求償又卡關。

雲林縣政府勞青處處長張世忠:「前半年之前才能申請,(羅小姐)剛好差了大概1個月的時間,所以就無法符合相關的勞基法規定。」

圖/TVBS

 
紙廠在2021年1月停業,依法可以向政府申請墊償,時間是工廠停業前半年,範圍是2020年的7月到2021年的1月,欠羅小姐的薪水是2020年的3到6月,不符合資格,只能等公司名下有財產後,持債權憑證討回薪水。

雲林縣政府勞青處處長張世忠:「啊,只不過說現在的話,因為公司已經歇業,那也無相關的資產可供執行。」

雲林縣府說,要討回這筆欠薪有難度,根據勞基法規定,如果遭欠薪才離職,可以申請失業補助,短暫解決生活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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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員工#積欠#工廠#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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