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5歲的林姓男子騎機車,遇上警車追毒蟲,意外追撞上去成了植物人,單親媽媽向警方提告過失傷害,檢方認定警車當場有鳴笛,是林姓男子未注意,做出不起訴處分,媽媽飽受經濟壓力與多重打擊,質疑難道警方只要鳴笛就沒錯嗎?所有人都該聽到嗎?她打算再議,並聲請國賠。

傷者阿嬤:「我在當義工,突然接到電話時,我聽錯了,聽成停屍間,我整個頭皮發麻!」

傷者媽媽:「他們的急迫性啊,對,他們鳴笛的正當性,警察抓壞人真的很危險也很辛苦啦,可是我們被撞成這樣子,然後沒有一點,我們也遵守交通規則,為什麼要我們,他一個人去承擔,我們這一家人去承擔。」

媽媽說,為了照顧他,每個月得花費10幾萬元的醫療、看護費,警方只有在住院時來探望,警友會送了3次慰問金,要不是從小就有保險,早就撐不住了,對於嗚笛就沒錯的說法,她也有所質疑。
現在,媽媽打算再議,同時聲請國賠,警方則是強調尊重家屬的決定,並表示會持續關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