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江小姐,3月初花了近60萬購買一輛新車,還特別交代要買2008年出廠新車,但交車當天就發現,車子的底盤、鋁圈生鏽,管線也嚴重氧化,查看車籍資料才發現,買到的是2006年的庫存車,但車商堅持事前有告知,拒絕更換。
指著3月中剛買回家的全新貨車,車主抱怨連連,在亮晶晶的全新外觀下,車頭管線早已氧化,車子底盤管線、排煙器也全部嚴重鏽蝕。車主江小姐:「打開密封的車籍資料,才發現到竟然是95年的庫存車。」記者:「當初有沒有說是2006年的車?」車主江小姐:「沒有沒有,沒有明確告知。」
花了59萬9買的新車,卻是2年前的庫存車,而合約書上也遺漏沒填寫,車主向車商要求更換新車,卻完全沒有下文。記者:「覺得他們刻意隱瞞嗎?」車主江小姐:「對,因為我告訴你,正常的車行,他應該註明,可是我當初訴求,就是說要當年份的車,等到3月份買就是要買新車。」
前往車商展示場,同型貨車就停在外頭促銷,對於車主指控,車商則是這樣說。車商:「這個,應該是有跟他說,不是沒跟他說,因為這個業務說,他當時有跟車主說明,這個是2006年的車。」
車商堅稱,事前有告知是庫存車,對於車主合約書上,為什麼沒填上出廠年份,卻說不出原因,車主一狀告上消基會,要車商負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