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山區一名劉姓男子,15日晚間騎機車外出時,不但沒開車燈,騎車還搖搖晃晃,警方盤查後,發現劉男因傷害案遭通緝,至今已近2年,且實施酒測後,數值達到0.20毫克,當場開單扣車並將劉男逮捕歸案,沒想到他到派出所時竟哽咽表示:「我總算可以結婚了!」,原來劉男因為遭通緝,一直不敢與女友結婚,躲了快2年才被抓到,這次意外被警方查獲,也讓他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大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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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劉男因傷害案遭法院發佈通緝近2年,期間過著躲躲藏藏、提心吊膽的日子,始終不願面對司法,一年前他與現任女友相識交往進而同居,有了想結婚的念頭,但卻因為通緝犯身分無法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劉男落網後坦言,自己感到如釋重負,一方面慶幸自己再也不用躲避警察,另一方面總算可以光明正大地與女友結婚,而警方也告誡他趁著此次機會,好好面對司法重新做人,詢後將他依傷害通緝案,解送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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