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宋姓男大生於7日凌晨駕車,不慎在路口擦撞一台瑪莎拉蒂,結果因此被車上的3名惡煞毆打,造成顱內出血昏迷及顱底骨折,對此男大生的同行友人控訴,當時對方死命狂歐宋姓男大生的頭部,警方到場後卻相信嫌犯說的「互毆」,在第一時間依傷害罪偵訊輕縱。
據《自由時報》報導,當時男大生一群人剛看完夜景返程,未料途中發生擦撞,車上同行友人還原事發當時,瑪莎拉蒂3人「死命往我朋友(宋姓大學生)的頭部打」,導致他一度命危,至今尚未脫離險境,但更心寒的是警方到場後,明明是男大生被打,對方卻瞎掰是「互毆」,警方更因此相信,忽視男大生的傷勢及現場遺留的棒球棍等證物。
同行友人再說,當時警方到場3人持續叫囂,警方因相信「互毆」一說因此僅將3人依傷害罪、不是現行犯等理由偵訊輕縱,令人難以置信;對此台中市警局六分局長蔡元戎事後解釋,因為員警到場時未見毆打場面,且當時宋姓男大生意識清楚,還能自行上救護車,雖然行車紀錄器有拍到嫌犯持棒球棍,但沒有拍到毆打,當下才會僅依傷害罪偵辦,不過後續聽完證人指控,已改依殺人未遂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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