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夜間開車,在72線快速道路上,遇到有車逆向快速行駛,差點撞上,檢視行車紀錄器,1.8秒覽應時間,乘客嚇得驚聲尖叫,警方查出,逆向車從大湖逆向開到河排,超過5公里,違規開罰6千到2萬4,還有公共危險罪。
太驚險了,前方車輛逆向,駕駛緊急右切閃過,快速道路上逆向直衝。駕駛匝道口看到對面逆向車,猛閃燈警示你開錯方向了,但是逆向車沒有停,開得好快,1234連續四輛車緊急閃過。
民眾嚇出一身冷汗。
事發在苗栗台72線,快速道路車速飛快,卻有車逆向行駛。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車輛從大湖匝道開上去,一路逆向。
他走東西巷快速道路往西,從大湖就逆向,一路開到河排匝道口,轉入往西車道,逆向超過5公里。
這不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更危及用路人安全。
苗栗分局交通組長邱永豐:「處新台幣6千以上2萬4千以下罰款,以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警方根據車號,已經找到車主,他宣稱車子借給朋友開,兩人都得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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