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火警,46人喪生,涉有重嫌的黃姓婦人遭收押,如果依照「過失致死罪」,最重也只能判處5年徒刑。不少住戶和家屬都痛批,黃姓婦人根本沒有悔意,刑責太輕了,更擔心「再犯率」高,住戶甚至喊話,應該判死刑。
志工:「太悲傷了,情緒比較激動,還好。」
而火警當天跪在人行道尋人的戴小姐和她的哥哥,父母親都在大火中罹難,哥哥也是從火場逃生,下午重回火場,哭到癱軟,上百位罹難者家屬,仰望著燒黑的高樓,難忍悲痛。
住戶家屬:「我想說不知道怎樣打電話(沒接)。」
服務站裡,還有住戶親友來尋人,至今仍然聯絡不上,只是聽到黃姓婦人15號晚上收押禁見,很可能因為過失致死罪,最重只判五年,家屬痛罵。
住戶家屬:「只有五年太少了害死這麼多人,五年怎麼划得來。」
住戶家屬:「為什麼我要接受這個東西(原諒),她殺了我媽耶。」
情緒相當激動,就算道歉,也不能原諒自己家人葬身在火海裡,而且還害死46條人命。
住戶:「對她太便宜了,46條人命是要怎樣,(你覺得判怎樣才合理)判死刑啦。」
認為黃姓婦人根本沒有悔意,受災戶和家屬們不服氣,要是真的只判5年,實在太輕,就怕她不會記取教訓,法令遲遲不修,家屬的痛,誰能同理心。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