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騎車等紅燈時,不小心按到喇叭,沒想到這聲響,嚇到附近騎士,以為是在「挑釁」,雙方起爭執,沒想到他竟然趁著綠燈一亮,回頭噴辣椒水,還邊騎車邊攻擊,造成對方眼睛與脖子紅腫,事後被逮,慘罰6千元。

記者李潔:「兩名男子都在這條馬路行駛,卻在途中發生行車糾紛,沒想到嫌犯趁著綠燈一亮,拿出辣椒水邊騎邊噴灑,是把被害人噴得滿臉都是。」


辣椒水雖然是個防身工具,緊急狀況才能拿出來,但要是朝著人噴造成灼傷,或波及無辜人車,後續不僅有刑責,還可能面臨民事賠償。嫌犯這回在車來車往的大馬路,朝被害人攻擊,雖然傷者沒提告,警方仍將他依社維法送辦法官判罰6千元,行車糾紛,衝動回頭「亂噴」的代價可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