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知名餐廳,有店員錯把酒精當額溫槍,噴在客人臉上,造成對方雙眼灼傷。被害人是名大學教授,因為眼睛受傷,影響開會和教學,考量工作損失和日後復健,求償100萬賠償金。女店員雖然願意賠償,但拿不出這麼多錢,雙方和解破局,店員被最後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記者簡育琦:「由於政府規定進入餐廳,必須先量測額溫,確認體溫正常才能進入店內用餐,當時店員就是錯把酒精當成額溫槍,噴在客人的額頭上,造成他雙眼受傷。」

其他餐廳業者:「客人來的話我們會用額溫槍幫他們量體溫,如果是酒精的部分,我們會放在這邊讓他們自己噴,以免他們有拿手機或什麼之類的,造成一些糾紛,也比較不容易搞錯。」
類似意外不只在餐廳,也曾在派出所發生。

男子痛的用手摀住眼睛,員警趕緊說拍謝,大夥才發現原來警察把手上的酒精,當成額溫槍朝民眾噴了下去,搞烏龍的員警趕緊衝到辦公室,拿一疊衛生紙協助民眾清理,幸好男子無大礙員警後來也獲得不起訴處分,出入公共場所,量額溫酒精消毒已成了標準程序,一時分心沒搞清楚手上拿的是什麼,小心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還可能吃上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