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爆發震撼教育界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索賄弊案,全案起因於當時發現由金龍盒餐公司供應給中和區積穗國小營養午餐的餐桶裡竟然有蛆,檢調人員開始大規模清查,赫然查出業者為了取得午餐標案,從2002年開始,在學生每餐45元的餐費中,抽取2到4元,當作回扣,或每件採購案以10萬至50萬元統包計算回扣,現金送入校長室行賄。最高法院今(15)日做出判決,更一審有罪的6名校長,遭判刑1年10月到4年4月不等定讞,另外還有4名校長獲撤銷發回更二審、5名校長無罪確定。
更多新聞:討5千元教唆砍人致死!租車行老闆躲「公墓」換車仍遭逮
檢方在2011年偵查終結,總共起訴校長、學校總務主任、評選委員、和業者等被告共78人。案件審理是2017年,最高法院對豐年國小前校長楊文達判刑3年8月、成功國小前校長許利楨判2年、麗林國小前校長蔡雨喬判1年10月、積穗國小評選委員曹水成判3年6月等4人先行定讞,另外還有10名校長犯下「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分別被判刑1年10月到4年4月不等刑期,被告中有不少是曾經獲得師鐸獎、教育部卓越領導獎等校長。
更多新聞:兄弟檔偷遍三峽、鶯歌汽機車!哥遭警逮、叫弟一起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