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蔡姓男子於108年10月間因長期照顧母親,情緒失控多次徒手或用鈍器打傷母親,導致蔡母因大量肺血脂肪栓塞死亡。最高法院今天依家暴殺人罪判處蔡男9年6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蔡男因長期照顧蔡母,壓力沒獲得紓解,在情緒失控下,民國108年10月1日、2日在住處,多次徒手用力下壓、拉扯及徒手或持鈍器敲打蔡母兩腿、膝部,致蔡母骨折並導致大量肺血脂肪栓塞致死。
屏東地方法院認為,蔡男下手部位應沒有置被害人於死的動機和犯意,只能認為是有傷害的犯意,蔡男主觀上雖沒有想致被害人於死,但仍有多次毆打被害人的暴行,且犯後否認犯行,判處9年6月徒刑。
檢方及蔡男分別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判決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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