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今(12)日早上發生一起狠心棄嬰案!一名陳姓婦人,早上起床後腹部劇烈疼痛,趕緊去上廁所,結果意外產下女嬰,她供稱當時看到馬桶內「黑黑的」,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才會把她撈起後裝進垃圾袋,拿到垃圾車丟棄。轄區警方依遺棄屍體跟殺人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傍晚諭令5萬元交保。
地檢署3點理由裁定陳姓婦人交保,第一、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依《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如能交保了,不能羈押;第二、本件無逃亡之虞,交保即可保障後續的偵查作為;第三、《刑法》第274條生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本件最重本刑並非5年以上之重罪。是本件被告犯罪嫌疑雖然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因而交保新台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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