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在東區錢櫃和別人發生糾紛,警方到場處理後,她竟賞員警巴掌,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法院審理時,她表示願意賠償員警8萬和解,但事後又說疫情失業沒錢賠,一審遭判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獲報KTV有人鬧事,員警到場處理。
警方vs.打人女子:「你再講一次,打我幹嘛。」
甩了員警一巴掌,女子當場被壓制上銬,依現行犯逮捕,躺在地上時不斷掙扎,還向警方大小聲。」
警方vs.打人女子:「打我是不是啊,打警察是不是,幹嘛打警察,你很大尾。」
襲警事件發生在台北市東區錢櫃,疫情三級警戒前,女子和朋友一路歡唱到凌晨五點多,喝到渾身酒氣站都站不穩,還有力氣和別人吵架。
記者簡育琦:「女子當時和朋友到KTV消費,離場前和其他客人發生了口角糾紛,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她大吵大鬧,甚至還賞了員警一巴掌。」
被打的員警左臉挫傷提告傷害,動手的李姓嫌犯35歲從事服飾業,表示願意賠償八萬元,在調解庭上先給兩萬,承諾剩下的錢分期付款,每個月賠償五千元,事後又辯稱疫情期間失業沒錢給,請求延緩給付,員警眼看對方一拖再拖,打消調解意願希望法官依法判決,李姓女子最後被判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六萬全案仍可上訴,酒後失態打員警出氣,漠視公權力的下場吃上官司,這一巴掌代價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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