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14日發生了一起街頭鬥毆事件!24歲簡姓男子與26歲陳姓男子,因為在電話中爆發口角,相約隔天一早七點多談判。簡姓男子帶著魚槍跟小刀;陳姓男子則持鐵製手電筒到場。兩人一見面就互毆,但最後都掛彩,其中簡姓男子因為頭部撕裂傷被送醫救治。

記者vs.附近民眾:「(有聽到很大聲就對了),嘿啊,很大聲啊,打開(門)看看到在打架,車就來了,(受傷的那個如何呀),流血啊。」

地上留下鬥毆殘留下來的血跡,警方趕到現場後先把簡姓男子送醫,也在現場查獲無照的魚槍,小刀以及鐵製手電筒各一把,同時逮捕陳姓男子。

吉安分局副分局長鄭金龍:「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等罪嫌移送偵辦,另未戴口罩部分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函報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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