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導演曾禎拍攝的國片《為你存在的每一天》,曾獲得洛杉磯電影獎、紐約電影獎等國際獎項,在拍攝期間,向妙天禪師的投資公司借款2000萬完成後製,但電影上映後遇到疫情衝擊,票房慘澹,導演拖了一年仍還不出錢,妙天的投資公司怒告導演和她的傳播公司,法院判決導演的公司須全數歸還。
宣揚佛教的妙天禪師,之前才在官網表示,關懷單親媽媽和兒童,知道電影缺乏資金立刻伸出援手,導演曾禎前年透過朋友牽線,和妙天禪師碰面,拜託他補足2千萬後製費資金缺口,妙天認同替弱勢發聲的理念,透過投資的美麗寶島育樂開發公司金援,但一年後還款期限到,導演還不出錢,妙天禪師和他投資的公司,指控導演挪用款項,刻意隱瞞沒有還款的能力,有耍詐之嫌,怒告導演和他的傳播公司。
記者簡育琦:「被指控的導演和傳播公司,出庭時否認挪用款項,強調當時找妙天是投資拍片,只是形式上簽了借據,認為投資有賺有賠,妙天不該要求2千萬全額歸還。」
但法官認為雙方當時簽的是借據,屬於借貸關係,導演是經營事業多年的專業人士,應該清楚借貸和投資的差別,何必簽訂形式和實質不同的契約,因此判傳播公司應歸還2千萬,給妙天的投資公司,但電影票房受疫情影響無法預料,因此判導演本人不用負責,全案仍可上訴,雙方對於這兩千萬是借款還是投資,未來還得在法庭上繼續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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