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情侶交往之後,有些人會去看對方手機內容,甚至還翻拍下來,小心這樣做恐會吃上官司。北部一名姚姓女子,懷疑男友在外劈腿偷吃,趁對方不注意時察看手機,發現有和其他女子曖昧對話,她翻拍下來並要求分手,男方得知後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姚女。
姚女一看發現,男友疑似和別的女性有曖昧對話,用自己手機翻拍5張照片,事後傳給對方要求分手。陳男得知自己手機遭姚女偷看翻拍,憤而報警提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傳喚姚女到案說明,她坦承犯行,的確在未經陳男同意下瀏覽手機和翻拍,檢方認定姚女涉犯《刑法》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電腦相關設備」、359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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