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7歲男童在母親節與家人前往頭汴坑溪邊烤肉,未料當時27歲陳姓男子游泳不慎溺水,男童因上前觀看後也落水滅頂,最後雙雙身亡,對此男童父親指控是溺斃男子拉扯兒子的腳害送命,一度喊告,但檢方昨(10)日相驗遺體,發現男童腿部沒有抓痕,對此男童媽媽則回應「不會對陳男提告」,現在只想幫兒子辦好後事。
7歲男童一家9日與陳姓同事夫妻在台中市頭汴坑溪邊烤肉,當時27歲的陳男喝完2瓶啤酒,便跳進水潭游泳嬉戲,結果不慎溺水,接著男童見狀好奇接近觀看,未料卻也跌進水裡,最後2人送醫皆不治;男童父親指出,意外發生前陳男先跑去戲水,後來兒子靠近溪水觀看,不慎踩到青苔導致滑倒落水,後來當他準備下水救兒子時,陳男卻抓著兒子的腳不放,才造成滅頂,因此氣得表示不排除提告,向陳男家屬求償。
不過檢警昨(10)日相驗遺體,發現李童雙腳沒有明顯抓痕及外傷,初步認定2人意外溺水身亡,但是否是遭陳男抓入水中,仍待調查釐清;陳妻出示第一時間溺水畫面,駁斥對方說法,她表示當時以為大家在玩才拍下這張照片,事後仔細看才發覺老公表情非常痛苦,且已經在水中掙扎,沒有力氣,不可能如男童父親所說大力拉住男童的腳。
男童母親對此回應,由於陳男當天被救上來時狀況比兒子好,原以為他會保命,丈夫才會氣得說要提告,未料最後雙雙身亡,另外檢方相驗結果未見男童身上有抓痕,因此最後決定不提告、不追究,現階段只想幫孩子處理好後事,願亡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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