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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工作也要告!遭輾腳員警 留言怒槓網友

記者 張寓科 / 攝影 廖宗慶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5/08 13:31
最後更新時間:2021/05/09 12:44

最近在網路上發酵的議題,桃園一名莊姓員警,跟民眾發生口角衝突,不少網友都大聲批評員警態度差,結果員警本尊跟大家槓上了,說留言的全部都要截圖提告,種種行為連同樣擔任警察的學長都說挺不下去,而這名員警更一度有辭職念頭,被慰留之後現在回雲林老家調適心情。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被控輾警莊姓員警:「你剛剛壓到我的腳傷害,就算你不是故意的,我也要告你過失好不好?我腳在痛我現在腳很痛。」

這起員警跟民眾的糾紛,網友熱烈討論覺得他仗著自己警察身分,說話非常不客氣,只是這些謾罵的留言,引來這名員警回覆雙方互槓。

表明自己全部截圖並提告,還說寧願丟了工作也要告網友,只是這些舉動讓他同樣在警界的學長也看不下去,特別PO文,希望他用專業跟法令維護面子,而不是意氣用事,而且跟民眾的對話也讓他找不到理由相挺,其實這名莊姓員警是83年次今年27歲,之前任職於保安警察大隊,但在去年調任到桃園交通中隊,從警已有4年時間。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但他本人也大喊無奈,說是因為對方車窗貼太厚了,他只能靠近確認裡面有沒有人,而且對方在和解過程口氣非常差甚至一直在他上班時,找不相干的人打電話騷擾,讓他忍無可忍,覺得自己也是被施壓。

被控輾警當事者vs.莊姓員警:「(民眾他開車壓我的腳),我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是不小心的,我剛剛也跟你說對不起了,我真的沒有注意到,你剛剛真的騎很近,所以你就是故意的嗎)?」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雙方你一言我一句,大多數民眾強力譴責這名員警,但還是有不同聲音出現,臉書一個檢察官粉絲團,分析簡易判決書內容,當事駕駛的自白動作成為關鍵,他在偵查階段承認自己有過失傷害罪,但如果他認為自己是被碰瓷,檢方訊問時更應該努力辯解,而不是在網路全民公審。

有人相挺也有人批評,主管單位桃園分局也緩頰說員警有提告權利分局予以尊重,但地檢跟法院偵查後,證實壓腳事實至於雙方和解談不攏,分局無法介入只希望這件事儘快落幕,而莊姓警員自己也感到委屈一度想要辭職,但分局長極力慰留,目前他人是休假回雲林老家平復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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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口角衝突#態度差#謾罵#留言#網友#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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