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林姓男子,跟朋友到保齡球館的包廂唱歌時,遭王姓嫌犯持瓦斯槍開槍,隨後逃離現場,被害人左手掌中彈,原來雙方認識,有金錢糾紛,嫌犯開車到保齡球館外談判,一下車就開瓦斯槍攻擊對方。

被害人朋友:「打電話,叫他出來,見面就開槍了,開完就離開了。」

被害人朋友vs.記者:「鋼珠彈那種嗎,對啦,來叫他下車不敢下車。」
被害人朋友vs.記者:「先幫他止血,先給他包紮,他有幾個地方受傷,左手、左手背而已。」

被害人現場包紮後,表示不願就醫,就到警局作筆錄,至於王姓嫌犯,射擊塑膠子彈,攻擊非致命部位,教訓意味濃厚,警方已經掌握身分,要把人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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