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工程行負責人,莊姓婦人,被國稅局查出逃漏稅,加上罰鍰莊姓婦人必須補繳235萬,但她不想繳就算了,還把保險契約要保人的名字改成女兒,逃避執行,遭法院裁准管收3個月,莊姓婦人鐵了心,打算在看守所過母親節,也不請家人拿錢來繳稅,但女兒在執行人員勸說下,最後趕緊帶著50萬來交保,讓媽媽回家過母親節。
莊姓婦人:「妳也知道啊(女兒名)知道啊。」
跟女兒說自己要被關了,幫媽媽準備幾件衣物過來電話掛斷,直接被請進看守所一關就要3個月,但明明可以不用在母親節前被關,偏偏莊姓婦人鐵了心做好在看守所過節的準備,就是不繳稅。
媽媽被關兩天後,莊姓婦人的兩名女兒拎著袋子裡頭裝了50萬現金,到彰化地院說要來替媽媽交保。
書記官vs.莊姓婦人女兒:「媽媽在那邊,好不好?」
書記官還特別詢問兩人,媽媽在看守所的狀況,女兒們也無奈,趕快繳錢讓媽媽回家過母親節,錢再賺就有了。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官胡天賜:「莊姓義務人其實她是鐵了心,就是不想繳,我們也只能從她女兒方面去著手,去勸說。」
莊姓婦人在南投草屯,經營工程行,民國98年被國稅局查出,虛列營業成本和費用,還欠繳綜合所得稅,逃漏稅加上罰鍰一共要補繳235萬,莊姓婦人不但不繳,還這麼做。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官胡天賜:「去年的8月間就勸導她,把這個保險契約的解約金領出來來繳稅,那沒有想到這個莊姓義務人,在我們問了大概沒有一個禮拜,把要保人從她自己變更成她女兒。」
莊姓婦人親友vs.記者:「(用保險金來領這筆錢)對啦,對啦,(讓她出來過母親節)對啊,不然怎麼辦。」
女兒不忍媽媽在看守所過母親節,趕緊把保險解掉,拿錢換回媽媽自由,也算是給媽媽一份,另類的母親節禮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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