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辛龍疑似不滿前老闆許理平(虎哥)在書中提及他與妻子劉真的往事,決定訴諸法律行動,今(29)日辛龍再發出聲明,指出先前聲明是為了提醒,不論一般人或公眾人物均受法律保護,事前應取得相關當事人同意,獲得相關當事人授權才得以使用,以免遭他人不當使用而侵害其權益。
辛龍聲明如下:
1、辛龍先生前篇聲明書本僅係提醒許理平先生,姓名(藝名)、私生活暨肖像等,不論一般人或公眾人物均受法律保護,任何行為皆應尊重相關當事人意志,並於獲得相關當事人同意或授權後始得為之,以免遭他人不當使用而侵害其權益,此亦受我國司法實務判決所予肯認。
2、然而,許理平先生非但未就其宣傳行為時,對辛龍先生造成困擾一事加以反省,反誣指辛龍先生曾對他人提出爭訟,甚至影射辛龍先生身心狀況有問題。對比起許理平先生日前針對侵權行為,私下向辛龍先生表示自己係一時疏忽、深表歉意等語,其落差之大,著實令辛龍先生錯愕不已。
聯合聲明人:辛龍工作室、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