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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車禍養傷丟工作 女控美式賣場逼離職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顧守昌 武紹隆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3/09 12:53
最後更新時間:2021/03/09 13:58

台南一名劉小姐是名美式賣場員工,指控去年她上班途中出車禍,因為蜂窩性組織炎,需要請病假,當初業者答應會等她回來,結果只上了幾天班,就已沒有約聘成功為由將他退保,甚至還要追討1萬8的補償性工資,劉小姐一氣之下到勞工局申訴,勞工居稽查後發現業者有兩項違規,但實際狀況,還需要等雇主陳述意見。

圖/TVBS

 
當事人劉姓女子:「這邊還是凹的啊,其實看的出來。」

拉起褲管,腳上還有當時車禍受傷的痕跡,傷口好得差不多了,但也讓劉小姐因此丟了工作

當事人劉姓女子:「我一回去的時候,他就叫我簽了兩份合同,繼續上班的一個是沒有繼續上班的,他們說我沒有約聘成功,然後10月份就幫我退保。」

 
圖/TVBS

台南劉小姐,去年7月應徵美式賣場不定期員工,8月16日在上班途中出了車禍,原本以為只是小傷,沒想到竟然出現蜂窩性組織炎,讓他不得已請了40天的病假,一開始公司說會等她把病養好,安排她工作,但事後的做法讓劉小姐覺得被騙了

當事人劉姓女子:「因為直到12月25日的時候,他突然傳訊息跟我講說,要我返回我在職災中他們給我的1萬8工資。」

不但工作丟了,還被要求返還她在病假期間支付的補償性工資一萬八千多元,讓劉小姐覺得不合理,一狀告到勞工局,雙方今年一月進行調解,賣場代表主張公司依照規定投保勞健保,提繳6%的勞退,但劉小姐在10月4日離職,公司只願意支付提出證明的醫藥費用,勞工局介入調查發現,賣場確實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

圖/TVBS

勞工局職安健康處代理處長陳美顏:「劉姓員工她就是職災期間,然後雇主終止契約這個案子,發現有兩個部分是目前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

稽查後發下,賣場有兩項違規,不但在職災期間少給三天的薪資,可處2萬到100萬的罰鍰,針對劉小姐從事手扶梯安全保養的工作,卻簽署不定期契約,也可以開罰2萬到30萬元,將請業者陳述意見,進一步釐清,勞工局也會協助劉小姐尋求法扶協助後續的訴訟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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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賣場#車禍#病假#退保#工資#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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