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檢審會今天開會決議,將前檢察長羅榮乾移送監察院審查。法界人士指出,羅榮乾若遭監察院彈劾,將移送職務法庭,對退休檢察官而言,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是最嚴厲的懲戒。
法務部調查檢調人員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案,認定曾任檢察長的羅榮乾與翁不當往來頻繁,共接受邀宴74次、收襯衫8次。檢審會開會決議,將羅榮乾移送監察院審查。
法界人士指出,羅榮乾若遭監察院彈劾,將移送職務法庭,由合議庭認定違失情節、追懲時效及懲處種類,若尚屬追懲時效,職務法庭將就個案認定適用公務人員懲戒法或法官法作出判決;對退休檢察官而言,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將會是最嚴厲的懲戒。
羅榮乾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歷任屏東、嘉義等地檢署檢察長,曾任法務部保護司司長、參事等要職,現已退休。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依法通知羅榮乾今天到會陳述意見,但羅未到場,僅提出書面說明,表示與翁茂鍾來往是基於台南同鄉情誼,交情僅止於此,見面次數寥寥可數,現已退休,一路走來不求名不求利。
全案起於,曾任最高法院法官的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遭檢舉收賄,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因查無對價關係而予以簽結,但認疑有行政不法循序陳報;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將石木欽移送監察院審議。
監察院去年8月彈劾石木欽,9月提出調查報告,指從石木欽案發現眾多司法檢調高層涉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翁運用關係求勝訴,如現代版「百官行述」,要求行政院及司法院徹查。
監院報告顯示,翁茂鍾自民國86年起,涉及與百利銀行有關案件共5案,包括「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等,另涉「怡安炒股案」、「應華炒股案」、「佳和炒股案」,期間長期邀請石木欽等司法檢調人員餐敘、球敘、送襯衫。
報告揭露,與翁茂鍾有關的「百利銀行民事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上訴最高法院期間,翁茂鍾多次宴請當時擔任北檢主任檢察官的羅榮乾,甚至一週內與羅榮乾會面4次;在翁茂鍾涉及佳和炒股案移由台北地院承審後,翁拜訪羅榮乾,並註記是為了佳和案尋求對策。
法務部1月18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則指20名檢調人員與翁茂鍾不當接觸,其中羅榮乾在民國87至104年間,接受邀宴74次、收襯衫8次為最多;羅雖未承辦翁的官司,但行為不當,引發外界不當聯想,損害司法人員信譽,情節非輕,有司法懲戒必要。
另方面,司法院人審會1月28日已決議,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移送監察院審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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