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蘇震清涉收受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2580萬賄款遭起訴,雙方原稱是「借貸」,李後來轉汙點證人坦承行賄。而台北地院今(27)日開庭,李恆隆的胞姊李秀峰證稱聽說蘇遭檢舉後,才依李指示將給蘇的錢改為借款。
負責幫弟弟管帳的李秀峰今日證稱,李恆隆2015年陸續給蘇震清500萬元現金、1500萬元支票,不過,2017年聽李恆隆說蘇震清遭人檢舉,她聽李恆隆指示,將原本的帳目以鉛筆加註「借貸」、「屏東朋友」。
此外,李秀峰說,2017年9月和李恆隆通話,對方曾要她將蘇震清還來的支票存入銀行並說「人家要留證據」,她則回應「沒什麼證據好留的」。
據《中國時報》報導,李秀峰指出,後來得知蘇震清是政治人物,不過原本很久沒有還錢,卻突然要還,因此問李恆隆原因,且疑惑「一個立委怎麼需要這麼多錢?」她透露,印象中當時李恆隆稱可能有人檢舉蘇震清拿錢,且蘇的叔叔(指蘇嘉全)馬上要成為總統的左右手,不能得罪蘇家人,而且蘇是經濟委員會委員,因此要盡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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