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知名紙業公司在台子公司黃姓前總經理等人,涉嫌製作不實訂單,詐取業績獎金,讓公司損失新台幣2.6億元。北檢今天聲押黃男及時任業務部協理林男,其餘被告交保候傳。
檢調調查,印尼知名紙業集團於民國101年間訂定禁賣原紙策略,要求在台灣的子公司只能在委託代工廠製作衛生紙時提供原紙作為原料,並以原紙重量作為獎金標準,但不得單純販售原紙。
時任總經理的黃男及林姓、蘇姓、任姓主管,為詐取業績獎金,涉嫌與代工廠合謀,佯裝代工廠欲代工生產衛生紙後買回,藉不實的衛生紙訂單取得原紙,但事實上代工廠並未代工,只是為了低價取得原紙,帳面上由代工廠買下衛生紙的金額也低於紙業公司提供的原紙成本,造成紙業公司損失。
檢調統計,101年至106年間,黃男等人詐得業績獎金290萬元,讓公司損失新台幣2億6000萬元。另外,蘇姓、黃姓主管涉嫌違反與公司簽訂的保密等協議,私下成立公司卻使用原公司及代工廠資源,造成公司1億5000萬元損失,涉嫌詐欺、背信等罪。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6路搜索,並約談黃男等多名被告,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黃男及時任業務部協理林男,並禁止接見通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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