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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農會員工「盜走132噸紅豆」!轉賣暴利曝光

編輯 楊蕎綺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1/18 14:04
最後更新時間:2021/01/18 14:04
王男3個月內偷偷運走132噸紅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王男3個月內偷偷運走132噸紅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美津農會2019年8月清水倉庫的冷凍設備搭設完成,於是雇請雜工將分散3處儲放的紅豆運回清水,不料一名嫌犯以假名應徵後,趁隙以「螞蟻搬家」的方式盜貨,3個月內偷搬走133公噸、市值千萬的紅豆。
 
根據判決書,通緝犯王男以假名應徵農會雜工,農會人員看他貌似忠厚老實,於是指派負責運送存放在屏東、萬丹農會以及盛發碾米廠等3處的紅豆回清水,幾次搬運後他發現,回倉時農會根本不會清點數量,於是悄悄擬定了計畫。一開始是自行將貨車開往屏東一間紅豆批發買賣公司,郭姓負責人以1公斤35元收購,遠低於市價的1公斤76元。

 
 
「螞蟻搬家」的方式太慢,王男說服貨車駕駛張男加入,他負責與郭姓負責人連絡,議定好買賣數量、價格並確定收到款項後,張男指使不知情的黃姓理貨員將紅豆從冷凍庫取出搬上大貨車,最後由張男開車直接載到郭姓負責人的公司,短短不到3個月就獲利超過300萬元。

男子將紅豆轉賣給批發公司,獲取暴利。(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3個月以來農會完全沒發現,直到同年11月食品大廠義美到清水倉庫看貨,農會人員才驚覺高達132噸850公斤的紅豆消失。警方研判如此大量的紅豆失竊,應是「內神通外鬼」,先逮捕到張男和黃男,並查扣批發公司內的390包紅豆,後來才查出主使人王男的真實身分,於2020年的初一將王男逮捕送辦。
 
 
經橋頭地院審理,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王男2年8個月有期徒刑、張男1年有期徒刑,而批發公司郭姓負責人,明知紅豆是贓物仍執意收購,依「故買贓物罪」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須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5場法治教育,黃姓理貨員因對全案不知情,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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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美濃農會#紅豆#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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