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吳姓女子不堪丈夫陳姓男子長期家暴,且逃回娘家後陳男還屢次到場持汽油桶恐嚇。警方獲報後認為陳男無視保護令,且有致命風險,主動向檢方建請預防性羈押。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今天表示,30歲吳女因不堪32歲陳男施暴,除申請保護令也逃回娘家,豈料失業的陳男缺錢,又無法接受分居,竟無視保護令屢次騷擾吳女娘家,甚至持汽油桶威嚇,但他每見吳女報警便抱頭鼠竄。
婦幼警察隊經評估陳男不受員警告誡約束,且致命風險極高,主動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持檢察官拘票拘提他到案後,檢方訊後聲押陳男獲准。
吳女向承辦員警表示,她很擔心自身的安全,也對陳男打擾到鄰居感到焦慮,警方立即轉介社工服務及庇護安置。不過,當警方約制告誡他時,陳男竟回「警察可以拿槍抓人,我為什麼不可以拿刀對老婆?」並遭警訓斥「這是你老婆,不是壞人!」
當吳女得知陳男已遭預防性羈押後激動掉淚,並連連感謝警方「遠遠超過自己對警察的期待」。
婦幼警察隊指出,依家暴法規定,對於重複違反保護令或實施家暴行為的相對人,法官為確保被害人安全,得羈押避免再犯。(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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