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田姓男子被控經營博奕網站,不法獲利甚鉅,10月間通緝到案被羈押,法官審酌全案已詰問證人完畢,明年3月將辯論終結,並准予新台幣2500萬元交保,但須向地院報到。
被告田姓男子自105年9月起,夥同郭姓、周姓等人成立博奕網站,提供賭客登入網站簽注,並以中國大陸地區金融帳戶收付賭金後,透過地下匯兌管道及不實合約等方式,分批自境外將賭金匯回台灣。
被告郭姓男子等人於去年12月初遭查獲,今年3月底遭起訴,不過,博奕網站負責人田男接獲檢調搜索消息開始逃亡,檢方多次傳拘未到案遭通緝,田男於10月6日向嘉義地檢署投案,因否認犯行,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今天指出,被告田男日前由辯護人聲請准予具保800萬元至1000萬元停止羈押,基於案件證據已調查完畢,並考量被告羈押時間、所涉犯罪情節、比例原則及其權益等事由,應可具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定期報到來代替羈押。
不過,法官參酌被告田男透過地下匯兌方式,自106年12月起、不到2年時間,依同案被告吳承霖指示將人民幣匯入中國大陸銀行人頭帳戶,並在台灣以現金方式取得的賭博犯罪所得,高達6億8000多萬元,獲利甚鉅,涉案情節重大。
而且,田男名下有存款、股票、5筆房屋、3筆土地、2台名車及多筆投資,加上在他住處扣得日本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日本不動產買賣資料、日本出租管理協議書,可見財力豐厚,可以在國外購買房屋後收租。
因此,裁定准予被告田男以2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且自停押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另於每週一、週四,須向嘉義地方法院法警室報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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