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小昌(化名)與母親和、印尼籍看護小芊(化名)同住,某天趁媽媽住院,趁機潛入臥房侵犯小芊,嚇得對方向小昌表哥求助。屏東地院日前審理該案,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小昌趁著媽媽在2019年2月住加護病房期間不在家,只剩小芊獨睡在臥房內,小昌偷偷在清晨5時許拿著棉被跑進去,謊稱要放東西,隨後將強壓對方在床上撫摸、侵犯約10分鐘,不顧對方拒絕,最後僅說對不起就離開。
小昌因妨害性自主罪,遭檢方提起公訴,不過對於指控,小昌原本否認曾與小芊發生性行為,後改口有發生性行為,一開始稍微反抗,強調「我覺得她有意願跟我發生性行為」、「對於利用權勢性交可以接受」等語。
法院審查發現,小芊曾經向小昌表哥求助,還曾發英文訊息給小昌,「我這麼好,為何你要傷害我」,顯見女方至今不願與男方有所接觸,因此採信其說詞。加上經過測謊,勘認小昌的行為違反小芊意願。
此外,法院認為,小芊是外籍看護工,僅在小昌家工作數月,與對方應無怨隙可言,也沒有設詞陷害他的必要,考量小芊案發後返國且至今仍不願與小昌接觸,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小昌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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