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因為狩獵、祭典等需要,可以合法持有獵槍,但新竹警方卻查獲一起奇特的持有獵槍案,一名張姓男子94年到新竹五峰山區,幫忙土場部落的原住民,修復因為艾莉風災損毀的家園,當時原住民朋友沒錢付工資,就拿出家裡的獵槍扺帳,男子收藏這把槍4年多,卻在最近被查獲,吃上官司!
就是這把獵槍,張姓男子收藏了4年多,從來沒用過,卻因為持有,而被警方逮捕。員警:「民眾就持這把獵槍抵給張姓嫌犯,作為工資之用。」
原來,這把獵槍是男子5年前到新竹縣土場部落,幫忙受艾莉風災重創的原住民朋友重建家園時得到的,當時,原住民朋友因為付不出工資,拿出家裡的獵槍扺工資,但根據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原住民持有獵槍只要向主管機關,警察局報備就可以,但一般人持有獵槍,就是違法行為。
打獵,通常是電影上的情節,對很多人認為拿著槍的人,很酷很帥,或許張姓男子當初得到獵槍,也是這種想法,拿回家放著欣賞,萬萬沒想到,當初抵3000元工資的獵槍,會害自己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