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小正(化名)去年發現老婆小千(化名)和前男友小宇(化名)的訊息內容,竟是討論生理期和婦產科,抓包出軌證據,氣得蒐證提告。台南地院近日判決出爐。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小千2017年透過朋友連絡上小宇,雙方原本僅透過手機聯繫,直到去年農曆春節約在屏東見面,一見面就發生親密關係,同年10月又相揪在台南約會,且直接到飯店開房間發生關係。
而小正某天在老婆手機驚見對方與陌生男子討論生理期及提及曾去婦產科就醫等情事,追問才知道老婆有婚外情,氣得向小宇提告,求償100萬元。不過,小宇雖供稱有和小千發生關係及透過手機傳過曖昧訊息,但堅稱自己不知道對方是人妻身分,無意侵害配偶權。
法院審理,查看雙方對話紀錄後,發現小千曾向小宇說,自己經期很怪,對方竟回有戴套,應該是「妳的壓力太大了」等語。且曾傳訊小千表示,「妳離的了(婚)嗎」、「妳怎麼不說,妳結了婚,生小孩,我會不會在意呢」、「別忘了!妳還有家庭好嗎?是我破壞了妳們」等語。
法院認為,綜合以上證據不採信小宇稱不知小千已婚身分,認定他明知對方是人妻還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判賠償小正3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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