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賓士車主,把車違停在人行道,擋住無障礙斜坡,害行動不便的民眾得繞道通行。由於車輛擋風玻璃上,貼著議員助理停車證,被質疑是濫用特權,但車主使用的是桃園未升格前縣議會的停車證,事後被查出他並非議員助理,違停照片被民眾拍下,警方將依法開罰。
民眾:「那個很難講啦!人格的問題。」
違停地點就在桃園中壢復興路,記者直擊確實有不少人圖方便亂停車。
有民眾po網,推輪椅帶父親到中華電信辦手續,因為人行道的無障礙斜坡,被違停車輛擋住只好繞道多走幾百公尺,沒想到半個小時後車還在,猶豫是否該報警,警察朋友卻說,不管證件有沒有過期有證就不敢動,文章一出引來網友撻伐,掛證就能違停印個幾百張大家一起掛,也有人酸好威的助理,更有眼尖網友發現,識別證是桃園升格前,縣議會時期的舊證件。
民眾:「隨便拿個證就這樣,檢舉也沒有用啊。」
違停車輛的停車證,是桃園縣議會第17屆2009年選出,但桃園早在2014年升格直轄市,拿過期停車證違停,民眾看不下去,現在警方要開罰。
中壢分局中壢所所長蘇宸鋒:「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警方將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違規停車。」
桃園市議會秘書表示,停車證是供議員和助理,進出議會辨識使用,違規就依法辦理,靠議會停車證想享有特權,警方用開單證明,沒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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