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毒駕釀1死1傷! 駕駛還盼二審法官判輕點

記者 趙國涵 / 攝影 連裕閔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9/08 20:48
最後更新時間:2020/09/08 20:48

毒駕撞死人,二審開庭,駕駛要求法官再判輕點!桃園一名吳姓男子,前年抽彩虹菸後,開車出門釀成一死一傷,還脫光光攻擊路過騎士,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但一審法官依照精神鑑定報告,認為嫌犯吸毒後無行為辨識能力,沒殺人故意,判處五年半,二審開庭,吳姓男子的母親護子心切,說雙方已和解,走出法院時,嫌犯低頭不語,似乎沒再吸毒,舉止也很正常。

圖/TVBS

 
二審首度開庭,毒駕撞死人的吳姓男子,在母親陪同下,離開高等法院。

記者vs.吳姓肇事駕駛:「當時是吸毒開車嗎,你有跟被害家屬道歉嗎?吳姓駕駛母親,不要訪問不要訪問。」

被問到被判刑五年,又再上訴爭取無罪時,媽媽搶著走在前方,替兒子擋住鏡頭,直說已經談和解,拉著人快步離開。

 
現場人員:「他就是肇事者。」

圖/TVBS

相比前年肇事模樣,吳姓男子精神恍惚,裸著上半身在馬路奔跑,一頭金髮格外醒目,這次開庭髮色換了,眼神不再渙散,態度轉為低調,全程緊跟在媽媽身旁,不多做回應,嫌犯這邊做母親的護子心切,看在死者家屬眼中,更是難過,自己的爸爸慘遭撞死,唯一能請求的,就是嫌犯認錯,法官從重量刑。

圖/TVBS

死著女兒擦著眼淚離開法庭,似乎怕多說一句,眼淚就止不住,107年吳姓男子吸食毒品彩虹菸後開車,害一死一傷,他肇事逃逸脫衣被捕,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人起訴,一審開庭,法官依鑑定報告,認為案發時已無行為辨識能力,沒有殺人故意,改依公共危險罪輕判5年6個月,7日二審開庭,男子強調,不知道當下在做什麼,希望換取更輕的刑責,辯護律師也替他爭取無罪,死者家屬幾乎聽不下去。

記者vs.死者家屬:「這個判決能接受嗎?不接受啊,請主持公道就好了啦。」

吳姓嫌犯開庭強調,沒有殺人故意,但明知吸食毒品,會影響精神狀態,仍執意選擇開車出門,自己闖禍,有媽媽陪著面對,肇事釀死卻讓別人的家庭破碎。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毒駕#精神狀態#嫌犯#殺人罪#毒品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95

0.0741

0.1936